黄山鸣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工作地点为黄山风景区。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细心严谨,吃苦耐劳,团队合作精神较好,能够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或在之前学习、工作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或职业操守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8:00至2025年3月2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与报考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扫描件及个人电子照片)一并投寄至28470922@qq.com,邮件需注明“黄山鸣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三)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有关事项。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定岗定薪,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九、有关事项

1.信息发布: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hsgwh.huangshan.gov.cn

黄山市民网:https://www.168hs.com/

中国黄山微信公众号

2.咨询电话:0559-5580360 (胡先生)

附件:

1. 黄山鸣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docx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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