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人才汇聚宿州,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中开展定向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符合《安徽省2025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资格条件,参加2025年省定向选调生招录考试、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及以上、未被选调的报考者。被确定为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初步人选但在体检后放弃选调资格的不得报考。

二、引才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40人。

序号 引进岗位 岗位代码 专业要求 招录人数
1 市直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2501 文史类 15
2 2502 理工类 25

三、引进程序

本次定向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岗位匹配、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5年3月26日9:00至4月2日16: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exam.pzhl.net),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逾期不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4月3日12: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比例低于2: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高于5:1的,根据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通过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明;④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教育经历学历学位证书;⑤其他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全过程。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岗位匹配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工作需要等统筹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各单位引才考察人选。

(七)考察

考察工作具体由引才单位负责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所需相关材料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事宜。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博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根据宿州市直事业单位现行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兑现落实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管理7级、管理8级定岗或给予相应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分地区采取定额包干形式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北京、厦门900元,天津、长沙800元,济南55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合肥250元,成都1000元,广州、西安1200元,长春1400元,哈尔滨1600元。

2.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先锋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1721,0557-3054338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963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使用。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人才工作局

中共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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