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科研骨干力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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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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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
|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2025022 |
2 |
森林培育 |
研究生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
专业技术岗位 |
2025023 |
2 |
森林保护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生态学 |
研究生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林业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5.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日(含)后出生”。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有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自2025年4月15日起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ahslkyrs@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并能取得XX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书面证明。
(2)提供能代表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材料须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学术评价。学术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报考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审查和学术评价的报考人员,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科研(工作)业绩介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各15分钟,共计每人30分钟。专业测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其中科研(工作)业绩介绍由报考人员提前自行准备。专业测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科研(工作)业绩介绍、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林业局网站公布。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科研(工作)业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科研(工作)业绩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专业测试考官组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依据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省林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2632326(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1-62553237(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35520(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8-1号安徽省林业综合楼
电子邮箱:ahslkyrs@163.com
附件-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安徽省林业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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