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在动态核定岗位招聘计划的基础上,现就此次开展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聘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管理助理、教学助理。

招聘计划:12名(管理助理岗位6名,教学助理岗位6名)。

岗位设置:管理助理主要协助学校各部门处理日常管理事务;教学助理岗位主要协助二级学院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8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优先。

(四)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831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信息和要求,按要求填写《宿州学院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材料包括上述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安徽省应聘人员可在皖事通APP中查询,选择“更多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查询时间自毕业时间起至20258月,省外应聘人员可参照上述方法到属地社保官方网站或社保APP查询。

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rsczp@ahsz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本科毕业学校”。其中“岗位名称”选择“管理助理”或“教学助理”。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由人事处根据岗位招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在批准的岗位指标内,根据岗位需求,由人事处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心理测试等。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候选人。

(四)体检。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交人事处。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人事处会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形式

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用工形式为临时聘用,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与考核等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具体期限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受聘人员意愿协商确定。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的,可与聘用单位协商随时终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2000/月,社保缴纳等支出按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有关说明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人事处联系人:巩老师,联系电话:0557-2871500

 

宿州学院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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