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在宜高校人才资源与安庆市重点产业深度对接,促进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融合,助力安庆市重点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庆市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工作方案(试行)》,启动2025年重点产业“校企双聘”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企双聘”模式

“校企双聘”是指在宜高校与重点企业通过校企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模式。引进人才与在宜高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同时选派至安庆市重点企业,开展创新服务,承担科技研发、产品开发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本次公告中在宜高校是指安庆师范大学、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企业是指注册地、纳税关系、社保关系均在安庆市,包括化工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

二、岗位需求

4所高校和14家企业共同提供19个岗位需求,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安庆市2025年重点产业“校企双聘”引进人才需求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除特殊要求外,年龄均为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已在安庆市辖区内工作的人员(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的社保为准);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通过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https://www.aqrcgj.com/examplatform/list?type=1)注册登录报名,填写上传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也可报名,并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至岗位招满为止,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相关高校负责资格审查。

面试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企业共同参与。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招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对应高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签约与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对象,由高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服务企业时,由高校、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并报安庆市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协议期一般为2年。

五、政策待遇

1.高校为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参照校内同层次人才待遇标准,保障安家费、基本薪资及职称评聘等权益,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约定。支持引进人才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管理,向用才企业开放实验室、研发平台等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新资源共享。

2.企业根据引进人才专业特长与科研成果安排适宜岗位。对具备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可聘任为技术总监、研发项目负责人、创新团队带头人等技术管理岗位。参照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

3.引进人才纳入全市重点人才库跟踪管理,在企业服务期内优先入住人才公寓,享受配偶随迁服务保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项目。

六、其他事项

1.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或解聘。

2.高校、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的三方协议须明确人才在企业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科研成果归属、在企业取酬或收益分配办法、职称评审、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3.协议期内,引进人才有意愿全职进入企业工作的,经企业、高校同意后,可提前与高校终止聘用合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报名咨询电话

0556-5306211(安庆师范大学)、0556-5283027(安庆职业技术学院)、0556-5306760(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556-6130838(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

0556-5300222(安庆师范大学)、0556-5284635(安庆职业技术学院)、0556-5306555(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556-6181992(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庆市2025年重点产业“校企双聘”引进人才需求表

安庆市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

“校企双聘”工作小组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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