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不断优化升级人才队伍结构和发展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安徽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校发〔2023〕3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我校2024年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3名。其中条件突出的、学科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经学校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论证后,可不受招聘岗位数量限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批次岗位招聘工作自计划公布之日起启动,各岗位具体招聘考核时间由岗位所在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招满为止。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方式通过“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首页左侧“人员招聘系统”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报(点击报名)或者直接访问域名报名https://zp.ahau.edu.cn/zp.html。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简历状态反馈为“新候选人”则说明通过网络预审,报名成功。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近5年来代表性成果和培养(工作)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报名后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四、引进人才范围
引进人才范围及业绩要求,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校发〔2023〕3号)。其中对博士和博士后两阶段均在本校培养的需从严控制,对学科急缺或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策”、“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具体待遇按照协议约定为准。
六、非全职引进人才待遇
原则上非全职引进人才必须是三类以上人才。非全职引进的人才依据实际来校工作时间,按照月薪3-5万元发放工作津贴,或者每年兑现10-60万元年薪;报销来校往返差旅费,配备科研助手,提供来校临时住房、工作室及配套设施等。
七、引才奖励
对成功引进全职人才且在引进过程中起关键推动作用的举荐人和机构给予奖励,其中引进一类人才50万元、二类人才20万元、三类人才10万元。引进海外人才达到相应人才标准的,参照执行。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为招聘预公告,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86065(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邮箱:rc@aha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5630(纪委办)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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