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学院师资队伍,拟在我院任务型教师或代课教师队伍中选聘专职辅导员4名(聘用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已经是我院聘用的任务型教师或代课教师,且在2025年度承担过教学任务;

(二)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当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取得毕业证之前视为实习,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辅导员岗位所需身体、心理条件;

(六)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当前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入职前必须解除与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存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在高等学校工作情形的;

(七)在我院承担教学任务过程中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违反教学纪律行为的。

二、招聘计划

三、待遇

(一)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按学院专职辅导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3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系统地址(PC端浏览器和移动端浏览器访问):

http://47.95.39.92:1991/s/gQ8QSs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2026年1月31前通过手机发送面试通知;2026年1月31日前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发送未通过审查的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六)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入职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对于身体或心理方面有明显不适合岗位需要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七)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体检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特别申明

(一)我院所有类型的招聘未和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合作,应聘人员务必通过本公告告知的渠道进行报名或咨询,不要相信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关于我院招聘的承诺。

(二)我院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聘人员交通、食宿、参聘材料、体检等费用参聘人员自理。

(三)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ahgm_zr@163.com咨询,咨询时留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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