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学院师资队伍,拟在我院任务型教师或代课教师队伍中选聘专职辅导员4名(聘用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已经是我院聘用的任务型教师或代课教师,且在2025年度承担过教学任务;
(二)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当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取得毕业证之前视为实习,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辅导员岗位所需身体、心理条件;
(六)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当前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入职前必须解除与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存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在高等学校工作情形的;
(七)在我院承担教学任务过程中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违反教学纪律行为的。
二、招聘计划

三、待遇
(一)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按学院专职辅导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3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系统地址(PC端浏览器和移动端浏览器访问):
http://47.95.39.92:1991/s/gQ8QSs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2026年1月31前通过手机发送面试通知;2026年1月31日前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发送未通过审查的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六)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入职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对于身体或心理方面有明显不适合岗位需要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七)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体检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特别申明
(一)我院所有类型的招聘未和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合作,应聘人员务必通过本公告告知的渠道进行报名或咨询,不要相信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关于我院招聘的承诺。
(二)我院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聘人员交通、食宿、参聘材料、体检等费用参聘人员自理。
(三)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ahgm_zr@163.com咨询,咨询时留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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