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祁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办公力量,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匹配、注重实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1名,岗位为内勤文秘,工作地点为祁门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从事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会议保障、日常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3.本人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满18周岁,初次招录年龄不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起始日);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无影响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

7.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公文处理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掌握档案整理、会议组织等基础行政技能。

(二)优先录取条件(同等条件下)

1.汉语言文学、文秘学、行政管理、档案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的;

2.具有1年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内勤文秘、档案管理、公文处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

3.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

4.有较强公文写作成果(如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通知公告等)的。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征信报告有严重不良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不符合招录政治要求的;

8.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具备岗位工作条件的;

9.本市范围内曾因违法违纪被解除政府专职消防员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的。

四、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类公文、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书的起草、修改、校对及印发;

(二)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三)协助组织各类会议,负责会议通知、议程拟定、会场布置、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

(四)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来访接待等工作;

(五)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报名表》(可联系获取),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代表性文书作品(如有)、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03388863@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内勤文秘应聘+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何宽,18755928119(微信同号);咨询电话:0559-4510119。

(二)资格审查

祁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面试通知(电话或短信形式),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祁门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配度及办公软件实操技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操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大队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先行自理,试用期转正后凭有效发票予以报销;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核环节,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质量第一的原则;

2.考核内容包括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征信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培训考核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支队或大队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含试用期内),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消防业务知识、队伍管理制度、行政办公规范等,逢训必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政治考核及培训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工资待遇及管理制度

(一)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严格按照《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五险一金构成:

1.工资:岗位工资1500元/月(非执勤岗位内勤文秘标准);等级工资按本科及以上学历定档为五级4档(650元/月),后续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档次;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发,第一年50元/月,每年递增50元;

2.津贴补贴:每年6-8月享受高温补贴120元/月(非执勤岗位标准);自愿按本人工资0.5%缴纳工会会费的,可享受在编消防员同等工会福利待遇;无专属专业技术津贴;

3.奖金:月度绩效奖金(三级及以下800元/月起,按考评结果加减分,1分对应20元),年度一次性奖金由大队按考核等次发放;

4.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参照黄山市相关规定及支队标准执行;

5.试用期2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按同岗位正式薪酬的80%执行(不含绩效奖金、工龄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正式薪酬标准发放。

(二)管理制度

1.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休息,工作期间服从消防救援队伍准军事化管理;

2.按照《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开展日常管理、培训考核、等级晋升等工作;

3.首次签订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在本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满10年,且考核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请勿轻信各类虚假信息;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错过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祁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规定执行。

祁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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