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男女各15人,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性别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辅导员 6000001 15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不限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男生宿舍

辅导员 6000002 15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不限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女生宿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具备担任1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经历。(“应届生”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执行;主要学生干部为: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历届生除具有上述应届生规定的经历外,还须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hr.ahnu.edu.cn/zp.html),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202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合成1个PDF文档(不超过15MB),在系统中简历附件模块上传。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24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通过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应聘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4)党员证明;(5)工作经历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主题班会展示方式进行,专业测试考核顺序现场抽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题班会展示时间为12分钟,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主题班会展示考察应聘者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录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确定。根据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考核工作中,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心理健康测量。学校在专业测试前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量,测量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六)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经学校研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子女入学可享受附幼、附小、附中优质教育资源。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910066(人事处)、0553-5910098(学生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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