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学科带头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骨科医院2026年度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42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
岗位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为通过社会化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9:00至2026年12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以现场报名时间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本招聘公告持续有效,不再重复发布新公告)。岗位计划人数招满即止,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巢湖北路58号合肥市骨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9楼党政办。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261137408@qq.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XX学科带头人+姓名+手机号”。
(三)报名材料
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1.《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岗位条件所需的论文、业绩等其他材料。
3.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录用计划数。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事项
采取综合业务能力展示与答辩相结合的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40分钟,其中综合业务能力展示15分钟,答辩25分钟。参加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宣布并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先后顺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初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术水平、科研及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递补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生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由合肥市骨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事宜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政策咨询电话:0551-82318984(党政办)
监督电话:0551-82310592(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合肥市骨科医院2026年度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表》/uploads/file/20260320/69bcbf5fafa3a.xlsx
2:《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uploads/file/20260320/69bcbf6e807f5.docx
合肥市骨科医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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