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市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三)驾驶技术好,持有A1驾驶证,具有两年以上驾龄;

(四)身体和心理素质好,双眼裸眼视力在1.2以上;

(五)在滁州市区有固定住所,退役士兵、具有专职驾驶员岗位经历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四)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五)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应聘材料包括《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等材料复印件。报名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裙西221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23049,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初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的人选。

(三)组织面试和技能测试。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和人际沟通能力,驾驶技能测试应聘人员的道路交通法规知识、安全驾驶和应急反应等方面的能力。具体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和技能测试分数按5:5比例合成总分,按分值从高到低确定1名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人选。综合面试、技能测评、体检结果等因素,确定拟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方式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滁州市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等。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照滁州市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滁州市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同岗位聘用人员。

    附件:驾驶员报名登记表.xls

滁州市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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