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辅警计划46名。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 招聘
单位 |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录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 工作
地点 |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 池州市公安局 | 留置
看护岗 |
2026001 | 25 | 男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 不限 | 贵池区 |
| 2026002 | 3 | 女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 不限 | |||
| 石台县公安局 | 留置
看护岗 |
2026003 | 2 | 男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 不限 | 贵池区 |
| 机关
综合岗 |
2026004 | 1 | 女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石台县 | |
| 交警
特警 派出所 |
2026005 | 15 | 男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 不限 |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六)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纹身等;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七)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八)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九)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十)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一)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十二)池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曾在池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三年的;
(十三)曾因违反池州市公安机关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四)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五)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s://czsrsj.chizhou.gov.cn/rskszx)等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聘的其他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不通过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登录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09:00至5月1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报考者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由池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14日16:00前可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月14日16:00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5月15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数由市公安局研究确定调剂到其他岗位。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于5月18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政治理论、公文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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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6年5月21日09:00至5月22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报考者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不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加分项:
1.退伍军人,加2分。退伍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加2分。
4.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四级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加2分。
5.中共党员报考加2分。
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项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为准。
上述人员请于笔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退伍证、部队奖励证书、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加分申报材料地点:市公安局人事科110室(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11号)。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加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池州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者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截至202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体能测评费用,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如遇恶劣天气则进行顺延,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①男子组:1000米跑(合格时间≤5′40〞)、纵跳摸高(合格高度≥255厘米),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其中,以1000米跑时间计算体能成绩,精确到秒,以5′40〞对应60分为起点,1000米跑时间每减少1秒相应增加0.5分,满分为100分。
②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合格时间≤5′00〞)、纵跳摸高(合格高度≥230厘米),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其中,以800米跑时间计算体能成绩,精确到秒,以5′00〞对应60分为起点,800米跑时间每减少1秒相应增加0.5分,满分为100分。
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
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质等各类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
若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过多,在多个面试组进行面试时,则此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将采用加权算法计算,即报考者面试成绩=(本岗位总平均分÷该面试组本岗位平均分)×该报考者面试分数(如有报考者面试分数为0分的,则该报考者面试分数不计入本岗位总平均分和该面试组本岗位平均分)。
设定面试成绩(或面试分数)最低合格线,报考者面试成绩(或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或面试分数)不得低于65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最终成绩
1.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0.3+体能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参加本次招聘面试成绩(或面试分数)达60分以上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池州市公安局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报考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选库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由池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执行所属公安机关辅警待遇,由政府财政按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持续关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查看资格审查、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考试、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的报考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6-2818252(市公安局人事科)
考务咨询: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818186(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0566-2818091(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池州市公安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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