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亳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共5人,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bzuu.edu.cn/zp.html,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注册并登录,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有关材料参考模板请在招聘系统首页公告栏自行下载):

1.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中共党员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如就业推荐表等)。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高校工作经历证明。

7.因具有相应职称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提供职称证书。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审查的,5月20日16:00前可以重新提交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相关审查意见请在招聘系统内自行查询,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逐一告知,敬请谅解)。

经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亳州学院网站公布。

五、组织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规定确定。笔试成绩确定后,在亳州学院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和心理健康测评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各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对外公布。

七、专业测试

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素质、教学组织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等。试讲教材见附件2,每本教材的试讲章节内容于专业测试当日由考官组抽取确定。考场内统一提供试讲教材,考生可任选其中一本,并按照指定的试讲章节内容,采取无生授课方式进行试讲。试讲前封闭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准备和回答时间,考生可自主分配)。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不同招聘岗位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顺序。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均为外聘考官。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考生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设定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生最终成绩确定后,在亳州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有关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等后续信息,将在亳州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67110

监督举报电话:0558-5367061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试讲教材一览表.xlsx

 

 

亳州学院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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