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天长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4名司法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天长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审判辅助人员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http://tianchang.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00至2026年6月11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13日18: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五、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含公安业务基础知识)、社会常识、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30《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起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职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评
职业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岗位代码2026001、2026002)岗位的人员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0:1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纳入职业技能测试范围。
职业技能测试入围名单、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在笔试工作结束后通过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查阅,因个人疏忽错过测试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采取上机操作形式,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2)合成成绩,依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出现人选缺额的,依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2.体能测评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代码2026003)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0:1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纳入体能测评范围。
体能测评入围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在笔试工作结束后通过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查阅,因个人疏忽错过测评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应主动申请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资格复审
书记员岗位依据合成成绩、司法警察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公布。
1.书记员岗位(岗位代码2026001、2026002)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司法警察岗位(岗位代码2026003)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天长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建立年度司法审判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才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从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890(天长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550-2510020(市人社局事业股)
薪资待遇咨询电话:0550-7331956(市法院政治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开放。
本公告由天长市人社局会同天长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天长市人民法院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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