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科大学脑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芜湖市政府和皖南医科大学牵头,皖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和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参与共建的市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研究院成立于2023年7月,座落于皖南医科大学滨江校区。
研究院聚焦神经和精神类疾病,以临床应用需求为牵引,以高端人才汇聚为支撑,以科技创新突破为核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服务两个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芜湖市脑机接口和脑健康未来产业发展。是培育脑健康领域发展新优势,打造未来产业发展增长极的重要科创平台。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了解任职要求(具体岗位详情见附件1),并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简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ibswmc@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考核和录用:
1.资质审核
研究院在收集应聘材料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初试具体事项,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2.初试和复试
初试:以笔试的形式开展。参加初试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质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经研究院决策后,可降低比例实施。初试现场阅卷(评分),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复试:以面试方式开展,由研究院复试小组综合评议。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
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研究院发送的《录用通知单》准备相应材料和办理入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录用人员须协助研究院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薪酬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0553-3932730(任老师)
2026年7月17日
皖南医学院脑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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