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经研究决定,2026年怀宁县高中、部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教师50人,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中岗位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报考初中岗位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报考特殊教育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截至2026年7月,在我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连续任教满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连续任教满6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
2.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材料存疑、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调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怀宁县教育局一楼东边多媒体会议室。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6年怀宁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
(四)县级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实行定岗报考,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单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增加一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人数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纳入最终成绩)。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形式:无生上课。
3.专业测试分值:满分10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专业测试内容:上课内容为我县中小学现使用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高中、初中为起始年级,特殊教育、小学为四年级)。
五、选调人员确定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流程。在报名、专业测试、公示、调动任一环节,经查实确认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材料造假、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拟选调人员确定。按照岗位计划 1:1 比例,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同分排序规则:⑴本县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的优先;⑵学历层次高的优先;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次数多的优先;⑷如以上仍不能确定,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优先。
(三)公示与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四)弃考、放弃岗位处理。报考人员专业测试弃考,或在公示、选岗环节自愿放弃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县教师选调、县域内校际流动调配、教师交流轮岗。
六、选调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调动手续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报编制、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备案。调入教师凡涉及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县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选调人员实行一学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任教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公开选调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怀宁县教育局:0556-4611408
监督电话:0556-4611410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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