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有序流动,现就2026年颍东区面向全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颍东区在编在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颍东区公开招聘的同工同酬幼儿教师。
三、选调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6年颍东区面向全区学校公开选调13名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胜任选调岗位教学工作;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任教年限要求
报考人员需在本区内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
其中:任教3年及以上是指截至2026年9月任教满3年及以上(2023年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可报考)。
(三)年龄要求
1.高中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度考核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因初次就业,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同合格等次。
(六)报考岗位要求
(1)城区区直学校教师
①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城区区直学校的初中教师可报初中、高中岗位(不包含完全中学在初中阶段任教的教师);
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城区区直学校的小学教师可报小学、初中、高中岗位;
③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城区区直学校的幼儿园教师可报小学、初中岗位。
(2)农村中心学校教师
①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农村中心学校、现任教学段为初中的教师,可报初中、高中岗位;
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农村中心学校、现任教学段为小学的教师,可报小学、初中、高中岗位;
③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农村中心学校、现任教学段为幼儿园的教师,可报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其中,符合条件的在岗农村中心学校的颍东区公开招聘的同工同酬幼儿教师,可报幼儿园岗位。
(七)教师资格证要求
1.高中岗位: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岗位: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岗位: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小学任一学科岗位;如报考小学语文岗位,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幼儿园岗位: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近三年内每年度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人员,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
6.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7.按照相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五、加分规定
(一)获得省级优质课、省级教学基本功、省级多媒体教学评比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二)获得市级名师称号的加3分,获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市级优质课、市级教学基本功、市级多媒体教学评比一等奖加1分。
(三)获得县(区)级名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区)教学技能十佳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0.5分。
(四)“一师一优课”、“微课”获部级优秀加1.5分,获省级优秀加1分。
(五)取得教育类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加1分。
以上所列各类奖项,个人奖、团体奖均予以加分。其中,团体奖中,凡证书或文件列明姓名的参与人员,均可按对应奖项标准加分;未列明姓名的不予加分。同一奖项成果不重复累计加分,按取得最高等次奖项加分一次。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名称奖项均不纳入加分范围,加分最高分为5分,超过5分者按5分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8月1日—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阜阳市第二十一中学益智楼一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限内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荣誉证书或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3)《2026年颍东区面向全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予以相应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选调。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6年8月6日 上午 8:0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颍东区教育局11楼人事股。
(三)专业测试
报名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会同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初中、高中岗位采用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成绩总分为100分;
2.小学、幼儿园岗位采用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素养等内容。时间为90分钟,成绩总分为120分。
笔、面试均不设定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1.根据笔试或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照符合选调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层次、教师资格证等级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条件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品行、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三年考核结果等方面的情况。
3.选调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照符合选调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层次、教师资格证等级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条件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选岗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d.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分学科和学段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中所列选调单位进行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2.拟选调人员完成选岗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试用期内经聘用学校考核认定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学校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后,退回原单位。选调单位按照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等级。原单位岗位等级高于选调单位岗位等级的,原岗位及待遇不予保留。
3.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流出阜阳市颍东区。拟聘用人员在选岗后主动提出弃岗的,3年内不得调动交流。
七、其他事项
(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选调的组织部门和选调单位无关。
(三)选调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d.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颍东区教育局、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72007、2272003 颍东区教育局
0558-2317850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8-2272093 颍东区教育局纪委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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