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区内教师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从颍州区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员范围和计划
范围为颍州区农村(不含街道办事处)中心校、现任教学段为小学的在编在岗教师,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能胜任选调岗位教学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须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教年限要求:须在区内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23年9月1日之前已在区内任教),且近三年仍在教学一线工作的在编教师。
(三)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1.初中岗位:具备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岗位:具备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者,可报考小学所有学科岗位)。
(六)普通话证要求:语文学科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选调对象: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受到诫勉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因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
6.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7.其他不宜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将以笔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颍州区教育局一楼(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977号)
3.报名材料: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教师资格证、2023年—2025年度考核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板照片3张(背面署名),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填写《2026年颍州区公开选调区内农村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附件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选调。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实施,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yingzhou.gov.cn)公告。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20分。不设开考比例,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内容。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规定
1.省级及以上名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其中一项获得者,最终成绩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2.地级市名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其中一项获得者,最终成绩加0.5分,加分上限为1.5分。
3.相关说明:以上业务获奖均需与报考学科相符,同类获奖取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五)考察
根据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附件1的选调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符合选调条件的加分项目、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层次、教师资格证等级从高到低确定,若以上四项条件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考察人员,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品行、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选岗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同一岗位的拟选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调动和聘用
拟选调人员选岗后,在规定时限内到选聘学校报到,服从学校及主管部门的安排,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选调岗位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流出阜阳市颍州区。如因受新单位核准岗位数限制,无法聘用到相对应岗位等级上的,须接受高职低聘,待遇按照新聘岗位等级标准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选调程序执行者,将宣布选调无效,并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违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四)本次选调的后续相关信息将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yingzhou.gov.cn)公告,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颍州区教育局、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0558-2264052
阜阳市颍州区人社局:0558-2780976
监督电话:0558-226709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阜阳市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