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2026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与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岗位联系人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2026科研助理岗”。
报名材料:
1.《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报名时尚未取得,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
上述材料在报名时提供电子版,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资格审查
项目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项目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要求由各项目组通知应聘人员,按照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四)体检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须按照入职套餐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科研助理用工采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薪酬待遇由项目组负责人与应聘人员根据项目任务协商确定,在用工合同中明确。薪酬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为2320元/月),具体面议。
(三)所有费用均依法依规从相应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
附件2.安徽第二医学院科研助理岗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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