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实验高级中学是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现因发展需要委托长丰皖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驻校教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
本次计划招聘驻校教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45周岁以下,在1981年9月11日(含)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含1.58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部队服役经历(应聘女教官的如有公安、军事院校毕业或为民兵或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无服役经历也可);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1.0以上;
6.熟悉各种军事训练科目,有较强的组织训练和团队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7.中共党员、在部队获得过荣誉称号、受到立功嘉奖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有意者请于2026年9月12日-20日17:00前通过链接 https://f.wps.cn/g/uvSDmmQ9/ 填写《2026年长丰县实验高级中学驻校教官招聘个人简历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完成简历提交。
报名上传证件(证书)材料:
1.1寸白底照片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照片;
4.本人退伍证照片。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进入考察环节须提供的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个人征信报告;
3.现实表现证明(参考附件1模板)。
五、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长丰皖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驻校教官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绩效、四险一金、加班工资等构成,综合薪资年人均约7万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驻校教官工作时间与学生在校周期同步,学校提供住宿保障,需住校承担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在岗履职,具体岗位内容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开展。
六、其他事项
如一年内长丰县实验高级中学有驻校教官职数空缺,可从本次招聘未录取人员之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进行补录。
长丰皖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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