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安徽省区域医疗中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阜阳医院,北京天坛安徽医院皖北医疗中心、上海九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协作中心,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同时也是阜阳市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的中心。医院致力于建设“全省一流的优质诊疗新高地、引领皖北的健康服务示范地、群众信赖的大病就医首选地、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肩负着为阜阳及皖西北、豫东南周边地区3000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的使命。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市直4家公立医院2026年度社会化用人招聘的函》(阜编办函〔2026〕14号)有关规定,我院组织实施2026年度社会化用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阜阳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社会化用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科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应为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其中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八)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以后出生”。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1日8: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人员应填写《阜阳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社会化用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ysrmyy2515013@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格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2026年12月3日17:00时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阜阳市人民医院将以邮件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阜阳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社会化用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签字确认);(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与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与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关于其学历学位专业的书面证明、本人学生证及书面承诺等材料;(4)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论文、课题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专业测试 (面试)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与医德医风、专业理论与临床业务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适配度与发展潜能。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为确保应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一)为确保人才招聘工作公正规范、公平有序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在人才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阜阳市人民医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人才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培训。

(三)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阜阳市人民医院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3010017,0558-3011239,0558-3010019(市人民医院党建办公室(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2603609(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58-3010011(市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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