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太和县卫健委《关于规范我县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太卫健人〔2023〕97号)文件精神,2024年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4.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1日(含)之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5.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特殊岗位放宽至中专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报考岗位所隶属乡镇卫生院的现有正式在岗职工;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借助太和华源医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太和华源医院六楼人事科。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2024年5月25日9:00.逾期不再补报。
(三)现场报名流程: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缴纳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以及有关证件、证明类资料。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太和华源医院人事科对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于2024年5月25日 24:00前按规定现场支付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笔试费用45元/每人每科、面试费用80元/人标准收取。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应及时关注太和华源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在接到笔试通知时间到太和华源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将取消后续资格:(1)与报考岗位及条件不符的;(2)不能及时提供审核规定资料的;(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并再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
五、考试
(一)笔试
分为医学综合、护理综合,每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封闭式答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1:2比例设置。根据各专业岗位实际报名情况,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适当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对于降低开考比例的笔试分数线不低于60分,相关信息后续将统一公告。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采取全程封闭式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规定收取,未按通知要求缴纳的,视为放弃有关资格。
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
(四)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考生综合分值完全一致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完全一致时,采取技能考核等加试形式予以区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组织,按照报考岗位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需要组织实施。结合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如面试入围人员2次内递补完亦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太和县华源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共体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八、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人事关系在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各乡镇卫生院,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需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新聘用的编外人员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三)部分岗位需满足岗位资格要求,在相应期限内提供或取得本岗位要求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或予以辞退。
(四)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太和县卫健委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将通过太和华源医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三)本公告由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2927800
咨询电话:0558-2927817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