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尽早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3号)、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精神,现就2024年亳州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亳州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第二批共公开招募74名有意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招募条件
皖籍或在皖就学的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计算)。
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由见习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由用人单位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并为其购买100元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岗位发布
7月15日起,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亳州站、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2024年亳州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二批)》(见附件1)。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填写《亳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根据《2024年亳州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二批)》(见附件1)中各见习单位联系方式,向意向见习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至7月1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七、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自主进行人岗匹配。现场资格确认时,请报名人员携带《亳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见习人员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到岗。对通过见习资格核验但人岗匹配未成功的报名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筹调剂到有空缺见习岗位的其他单位参加见习。
八、组织到岗
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到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亳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九、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见习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4年亳州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二批)》(见附件1)
政策咨询: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0558-5132265。
附件1:《2024年亳州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二批)》
附件2:《亳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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