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五中创建于1952年,是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为适应寄宿制学生管理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老师,现将拟招聘岗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生活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1.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2.女性,身体健康,原则上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细心严谨、积极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能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

4.本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及本校学生家长不得参与此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1.在政教处指导下,负责与班主任、年级部沟通;

2.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宿舍安全管理、纪律管理和卫生清洁管理,并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和内务管理。

四、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择优录用,并依法委托经合肥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规定的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解除劳动合同。

2.生活教师薪酬待遇: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绩效工资)+校龄工资,寒暑假发基本工资。

3.学校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金额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扣代缴。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可直接到合肥五中和平校区门卫室(合肥市和平路212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附件(合肥五中生活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可提前打印填好或现场填写)表格并上交;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到面试人员。

(2)根据学校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体检

(1)面试通过后,第三方通知拟聘用人员相关体检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未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

咨询电话:0551—64631391、0551—64631300

合肥市第五中学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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