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舒城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舒城县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驾驶员岗位)共计8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安徽省省内常住户口或从部队退役的男性公民;

4.体育特长生(篮球、足球、田径具有较高水平)、音乐特长生优先录用。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1994年3月1日-2006年3月1日以下,执勤车辆驾驶员具有消防车辆驾驶经验或B2证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须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并具有实际驾驶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驾驶员岗位给予岗位补贴);

7.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9.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10.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二)不予录用情形

1.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7.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纬二路南50米)统一分配至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8天。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 “六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包括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保障标准,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初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约4600元(不含应缴“六险一金”和其他特殊岗补贴),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逐年递增(解释权归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1个月(包含培训期)只发放2800元/月的基本工资。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220日至202435日18时前。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下载《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携带《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0564-8624119

赵彦超:19956469701

黄  凡; 13037083662

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舒城县城关镇纬二路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资格复审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1份复印件):

由本人提前填写《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入职体检报告,并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立功受奖、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等证件证书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六、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

政治审查: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不能出具者,不予录用。

(二)体检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需提供在二甲以上医院入职体检报告。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用。

七、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项目暂定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100米跑。具体评分标准参照《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核项目。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标准》执行,总分100分。在达到标准的前提下,对面试成绩进行积分。

八、公示

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暂定为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综合个人能力、条件和表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入职后,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自身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首次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个人自愿申请留队的,由大队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按德才兼备、业绩突出,且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基层推荐、大队审核等程序,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消防站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同消防指战员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十、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

附件1: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docx

附件2: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docx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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