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脑科学研究院是芜湖市政府和皖南医学院联合共建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成立于2023年7月。研究院围绕“国家神经系统疾病安徽区域医疗中心”科研板块的建设需求,依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皖南医学院和弋矶山医院在生物医药研究方面的优质资源,针对脑血管病、脑肿瘤、脑外伤、神经退行性等神经系统疾病的发生与防治开展临床研究和基础转化研究,力争实现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努力促进科研成果高效转化。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有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体专业和学历条件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了解任职要求,并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4:00-17:00,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至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逸夫科技楼5楼综合部(537)提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考核和录用
1、资质审核
研究院在收集应聘材料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在9月12日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初试具体事项,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2、初试和复试
初试:以笔试或实操的形式开展(考试形式另行通知)。参加初试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复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进入复试人员)。初试现场阅卷(评分),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复试:以面试方式开展,由研究院复试小组综合评议。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研究院发送的《录用通知单》准备相应材料和办理入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录用人员须协助研究院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薪酬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0553-3932730(任老师)
皖南医学院脑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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