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大新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2 名村级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具有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6日内)。
(四)原则上为本镇户籍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群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5.在安全生产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
6.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任期内被开除过公职的,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7.有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录用为村级干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10日,8:30—11:30,14:30—17:3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各村初步审核后,由村组织委员将资料原件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大新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助理员报名表》,携带毕业证或者退伍证书、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浅蓝色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机试、面试
大新镇人民政府成立助理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工作手册分工及要求,完成笔试、机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文字能力、政策知识及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等。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机试
机试科目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基本办公软件运用,包括word、excel等。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机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发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机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成绩在大新镇先锋网、大新镇政府、村委会公开公示栏分别张榜公示。
(四)体检
1.由大新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待确定之后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3.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同时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正式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新镇先锋网、大新镇政府、村委会公开公示栏分别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待遇
村级助理员待遇报酬按照村“两委”副职基本报酬的80%核算,并随着“两委”副职基本报酬水平的提高,同步进行调整。为助理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助理员待遇报酬、人身意外伤害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出助理员队伍的人员,可按个人意愿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加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由个人全额负担。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大新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58-2936801。
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