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蒙城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2016年4月份成立,目前公司平稳高效运营并实现持续性创收。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  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考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考岗位见岗位计划表。

三、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参加梦蝶公用劳务派遣招聘考试,通过面试程序后自动放弃者;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  亲属回避

根据《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制度》要求,梦蝶公用公司聘用人员不得就职于亲属所分管的部门,且梦蝶公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主管级及以上职务)的亲属不得就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人事、财务、审计及合规岗位。故报名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如实填写在公司任职的亲属关系。虚报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以上所称亲属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侄子女、甥子女等;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五、  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和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即以邮箱投递报名登记表、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开始,招满为止。

2. 报名材料投递邮箱:报名材料均以“姓名+公司名称+应聘岗位”打包命名,投递至邮箱:MCCJMDGY@163.com,咨询电话:0558-7190337。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1)相关工作业绩报告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

应聘登记表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简历等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予以保密,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具体负责,统一在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梦蝶公用公司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最多可递补两次; 考察工作由梦蝶公用公司负责,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根据梦蝶公用公司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3.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考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2.试用期间工资24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薪酬待遇=底薪(按照相关岗位标准发放)+业绩提成+奖金+公司福利;

4.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派遣人员日常管理由梦蝶公用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派遣人员需严格遵守梦蝶公用公司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梦蝶公用公司同意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6.梦蝶公用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的代理服务费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按《劳动法》约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各岗位聘用人员工资总额包含且不限于劳务代理服务费、个人及单位五险缴纳部分、津贴等,不包含业绩提成费用。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再重复办理。购买主体除按合同支付的费用外,不再向岗位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六、  其他

(一)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梦蝶公用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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