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2名,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备注 |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101 | 办公室 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网络与新媒 体、传播学 、数字媒体 技术、信息 安全 |
本科及 以上 | 35周岁及 以下 | 1.有学位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 2.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和能力; 3.接受因工作必要的加班; 4.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 经验者优先。 |
102 | 驾驶员 岗位 | 1 | 男 | 不限 | 大专及 以上 | 35周岁及 以下 | 1.持有C1及以上驾照,能够熟练且安全 驾驶,熟悉车辆维护保养工作(需上传 驾驶证扫描件); 2.四年以上实际驾龄(需上传证明); 3.服从管理,适应弹性工作时间,接受 加班、倒班。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岗位与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和自律意识;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普通话水平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 能适应岗位要求,服从指挥和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有亲和力,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以报考人员有 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及“驾龄 ”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因工作单位 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 视为工作经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 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 (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 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 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报考102驾驶员岗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单位管理,遵守驾驶规定和规范,无不良驾车习惯,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路况或熟 悉地图导航操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驾驶技术娴熟,符合驾 驶员岗位就业要求;
3. 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反应敏捷;
4.工作踏实细致,有耐心,服务意识较强,态度亲切,有责任心,接受因工作必要的加班;
5.无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严重 违章处分记录和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6分及以上的情况;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照,具有四年以上实际驾龄(2020年10月16日前取得机动 车驾驶证)。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 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 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 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 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 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 报 考人 员 必 须 于 个 人 报 名后 24 小 时 至 10 月 24 日 16:00 前登 录 人 事 考 试 网 上 服务 平 台
(http://www.exapt.cn)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5日16:00前通过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缴纳考试费用,其中,报考101岗位的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 报考102岗位的考生缴纳面试及实操考核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取
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考试费用,其他情形 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101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102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及实操考核。 1.101岗位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101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计算机基础、公文处理和职 业能力测验和写作等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本次考试设定最 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 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101岗位符合条件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102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在面试及实操 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1.101岗位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1份;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 份;
(4)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打印的报名表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1份;
(6)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7)招聘岗位优先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02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打印的报名表1份;
(4)三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和一个记分周 期内扣满6分及以上的情况证明;
(5)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6)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C1及以上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驾龄证明 或驾驶岗位工作经验证明原件1份;
(7)招聘岗位规定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或实操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4.10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102岗位资格复审合格 的人员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
101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笔试成 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1:3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102岗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招聘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 作退回。
5.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 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及实操考核
1.101岗位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102岗位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现场考核。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101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 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02岗位采用面试及实操考核方式,实操考核内容为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在综合 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 下一环节。
3.面试或实操考核时间、地点以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101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 ∶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初选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有多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 面试成绩再相同,则按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进行比选及考察决定取舍(下同)。
2.102岗位根据面试及实操考核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 ∶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 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有多名考生面试及实操考核成绩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根据驾龄、安全记录 、考察结果等综合研究确定(下同)。
(六)体检与考察
1.初 选 人 员 在 拟聘 用前 ,须 进 行 体 检和 考 察 。 体 检 时间 及 地 点 以 人 事 考试 网 上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 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 ”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 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30天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医院无 法出具最终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 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 入下一环节。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 ∶ 1的比例 , 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确定初选人 员方式筛选。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进行公示,并确认 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法)。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 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 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 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 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 ∶ 1的比例,依据 相关程序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后6个月内。
五、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 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 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六、有关事宜
1.笔试费用45元(45元/科),面试及实操考核费用80元/人。(因开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 考人员以及102岗位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考试费用不做 退回,请慎重缴费)。
2.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 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 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报名、笔试、面试、 体 检 和 考 察 等 通 知 。 所 有 公 告 、 通 知 及 公 示 等 信 息 , 均 以 人 事 考 试 网 上 服 务 平 台 ( https://www.exapt.cn)发布为准,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等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辨别,谨 防受骗。
5.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2810019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0551-65129910
上述政策咨询、平台故障电话于工作日公办期间使用。
合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 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