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激励关爱措施,吸引更多人才扎根基层,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工作,根据《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全县统筹,结合各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数量和使用情况,有效盘活县乡编制存量。坚持正向激励,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突出有为才有位,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坚持保障重点,统一组织、严格考察、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认、公平、透明,优先保障先进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或少数急需引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坚持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形成奖优汰劣的用编用人导向。
二、岗位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乡编村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7名,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选聘2名。(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2. 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 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5. 在加强基层党建、发展乡村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建设和美乡村、提高农民(居民)收入、强化为民服务、推进基层治理等方面工作实绩突出。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3)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对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县委常委会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纳入“乡编村用”范围。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2. 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5)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7)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9)其他原因不适宜推荐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根据不同类型人员执行不同入编方式和程序,具体如下: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采取择优比选的方式,按照参与比选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开展入编工作,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实绩考核、人选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
1.发布公告。(2024年10月23日)
在萧县先锋网(http://xx.szxf.gov.cn/)、萧县人事考试网(http://ahxx.pzhl.net/)上统一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推荐。(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党委把关作用。(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需到所在乡镇党委报名。每人限以一种身份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或集体获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相关任职经历佐证资料。(2)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对照具体标准,对报名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形成书面推荐意见,经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股),乡镇党委要按时报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凡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此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各职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公开比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公开比选计划数。
4.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实绩考核。实绩考核由县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量化指标,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重点工作、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荣誉表彰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总分100分。
6.人选考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70%、实绩考核成绩占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县工作专班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同步组织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工作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7.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8.公示聘用。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萧县先锋网、萧县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缺额不替补。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直接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相关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对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采取定向招考的方式开展入编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发布公告。(2024年10月23日)
在萧县先锋网(http://xx.szxf.gov.cn/)、萧县人事考试网(http://ahxx.pzhl.net/)上统一发布选聘公告。
2.个人报名。(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符合条件的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需到所在乡镇党委报名。每人限以一种身份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本人获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相关任职经历佐证资料。乡镇党委对照具体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经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股),乡镇党委要按时报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凡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此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后,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考。
4.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为确保新选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笔试成绩分数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中执行加分制度,个人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1.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0.5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当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对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7.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8.考察。县工作专班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同步组织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工作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9.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萧县先锋网、萧县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缺额不替补。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直接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相关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管理考核
(一)日常管理。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管理的,仍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工资待遇按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执行,选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不领取兼职报酬。
(二)考核评价。建立科学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多维度考核评价,实行差异化考核,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反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绩,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取消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事业编制人员身份:(1)不拥护、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或不支持所在地党组织、村(居)委会、村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工作的;(2)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等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4)任职村连续两年星级创评低于四星级或进入“六考双评”警示榜的,任职社区连续2年考核低于所在乡镇(街道)前三分之一位次的;(5)经村(社区)换届选举落选党组织书记人选的;(6)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4705(萧县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33(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5022259(萧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选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及聘期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萧县“乡编村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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