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文件精神,阜阳市面向市直各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2023届和2024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工作,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见习人员要求
离校两年内(2023届和2024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10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每位青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三、见习待遇
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每月不低于2000元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四、见习时限
3-12个月(即参加就业见习时长不得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西侧小办公室(颍州区双清路12号,阜阳市人才市场院内第一栋主楼)
2、政策咨询电话:0558-2200289
六、其他事项
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到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审核见习资格后,符合条件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经双方同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即可上岗(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得重复参与)。
先到先办,满员即止!
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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