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长青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人民调解员:

一、岗位设置

岗位1:长青乡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2人;

岗位2:派驻禹会区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选聘2人。

二、岗位职责

1、调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4、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68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其中禹会区人民法院岗位需45周岁以上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矛盾调解工作;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相应专业知识;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6、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电脑办公能力和文字功底

7、具有政法工作经验、人民调解经验或心理咨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人员;

(二)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五)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五、待遇

基本补助加调解案件补贴。

、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129日至20241213

2.报名地点:蚌埠市友谊路889号长青乡司法所

3.咨询电话:0552-4954645,13909628597  联系人:朱锦峰

4.报名方式:个人报名或者组织推荐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选聘报名表2张或者选聘推荐表2张以及能够证明具有调解能力和经验的相关资料

6.长青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二)考试方式

考试由知识测试和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

(三)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示

根据知识能力测试结果、资格考察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聘任

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年。

、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系群众性自治组织,与被聘用方不构成劳动、雇佣、帮工等法律关系。

 

附件:1.选聘报名表(个人报名使用)

2.选聘推荐表(组织推荐使用)

 

 

 

长青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4年12月8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