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要,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四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取得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有效期内成绩合格证明)。或者具备人社系统颁发的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须在进校服务一年内取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身心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有意应聘者通过微信或qq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四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报名表》。经过集团初审通过者,将以短信或电话告知面试具体事宜。面试时,请持纸质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17日晚8点)
注: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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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共分为两部分:学科素养展示+答辩+心理测评。
(1) 学科素养展示:现场抽题备课+试讲。展示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的理解和把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板书设计等教学素养。
(2) 答辩:现场抽题,完成答辩,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展现教育理念和教育智慧。
(3) 心理测评: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合格者将择优现场面谈并签订预录用协议。
说明
体检:拟聘人员到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
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年度综合薪酬8-10万元(含社会保险等)。
特别提示:本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等任何招聘费用,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2233号
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四小学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云飞路2233号
咨询电话:19011312579(张老师)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合肥高新创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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