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淮南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备注 |
1 |
专职辅导员 |
5000119 |
8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男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男生公寓 |
2 |
专职辅导员 |
5000120 |
8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女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女生公寓 |
3 |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 |
5000121 |
1 |
0402心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男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男生公寓 |
4 |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 |
5000122 |
1 |
0402心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女 |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女生公寓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有志较长时间从事学生工作;
(八)应聘者需要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或者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的界定范围如下: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等。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同时还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8时截止。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人事、学生处、教务、科研、纪委办等部门人员构成),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及时关注淮南师范学院校园官网,按照考核时间要求参加考核,务必携带以下材料(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证书和学位证书;(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或者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其中:1.凡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
1.采用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在淮南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如最终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测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为保证进人质量,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和心理测试环节。
3.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
4.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至少7名,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
(五)体检与考察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该环节的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当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根据考察情况,推荐拟聘人选,报学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七)公示
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且不得低于笔试和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通知来校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录用后由学校统一分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4-6863597(纪委办公室)。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并在接学校录用通知后15日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不予聘用。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所有。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邮编:232038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nnu.edu.cn
联系人:邵老师(0554)6863085
淮南师范学院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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