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滁州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滁州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引进待遇
详见滁州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学校网站。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启动,招满为止。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从如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投递简历:
①邮箱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附后),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②系统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滁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p.chzu.edu.cn:7443/zp.html),点击“高层次人才”栏目申请岗位,按要求注册登录,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用人单位成立考核专家组按照规定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笔试
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评分,试题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试讲、面试、说课及实务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实习(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中的一种或两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心理健康测评
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根据考核方式确定:高层次人才考核可适当简化程序,如采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考核,则以单项实际考核成绩确定为最终成绩;如采取两种方式考核,则按照笔试30%和专业能力测试7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递补1次。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纪委办公室0550-3512355)。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计划若需调整,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聘期目标任务和考核及其他事宜按照学校2025年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等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最终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hzu.edu.cn
人事处联系方式:(0550)3510868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学校邮编:239000
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所属学院 |
联系方式 |
|
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 |
江老师:0550-3519108/15605503315 |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马老师:0550-3513053/3510481 |
|
人工智能学院 |
赵老师:0550-3513010 |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王老师:0550-3510034/3510959 |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郑老师:0550-3511055 |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朱老师:0550-351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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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刘老师:17733385924/3511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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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金融学院 |
夏老师:0550-3510676/15856661477 王老师:15755053908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王老师:0550-3081018/13637047877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吉老师:0550-3510976 /13955056969 郑老师:13956281357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晋老师 13696756263王老师 1885509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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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姚老师:0550-308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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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教育学院 |
李老师:0550-35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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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
左老师:0550-3501899/15755089423 |
|
体育学院 |
付老师:0550-3510798/13955018499 孔老师:13865814312 |
|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
李老师 0550-3512370/15955016828 |
附件:滁州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滁州学院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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