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境外硕士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18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二)网上报名方式:发送邮件至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XXX岗位”;填写硕士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简历(附件3),分别命名为“岗位代码+某某某”及“岗位代码+某某某简历”,以附件形式上传。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24年3月19日在蚌埠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2日上午9:00—11:30。
现场确认地点将于3月19日公告中说明。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需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
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此次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其中:
(1)属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若所在学校已采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请所在学校出具该校已采用网络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出具纸质协议书,且该考生本人没有签订过就业协议的有效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4)历届的硕士研究生在进入体检环节之前,未曾就业的,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已经或者曾经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许报考我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证明。
(5)岗位要求须发表论文的,若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时文章未见刊,可提供论文录用证明。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见刊论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诚信承诺签字。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六、考核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西医综合/口腔综合/学生管理综合知识测试/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
笔试时间: 3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加试考生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时在蚌埠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布。
(二)面试
1.教师岗
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岗位面试竞争为1:1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取。
2.专职辅导员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50%)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岗位面试竞争为1:1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取。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及时在蚌埠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布笔试入围者名单时一并通知。
七、成绩计算规则
笔试及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经专家组评定打分后,加权取平均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确定签约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最终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文件要求,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二)应聘人员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拟录取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若未按照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学校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邮编233000
电子邮箱:bbyxyzp@bbmc.edu.cn
单位主页:www.bbmc.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
1.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硕士研究生)
3.简历模板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3月8日
(蚌埠医科大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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