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卫战略,加快我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广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引进15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广德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详见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广德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周转池编制)及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广德市人民政府网(www.guangde.gov.cn)、广德先锋网(www.gdxf.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邮箱地址:gdwjwzzrsk@163.com。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广德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见附件2。

(2)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规培证的需同时提供规培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名称为“姓名+引才单位+引才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需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63-6028644。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广德市卫健委负责资格初审及面试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携报名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1.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不含加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

(五)公示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结果均在广德先锋网上公布。其中,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与引才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按《广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广办发〔2023〕3号)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在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5年的不得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调离广德市。

给予新引进人才安家补助、住房等补贴。引进人才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随迁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对口安置;其子女学前、义务教育在学区范围内统筹就近安排。

四、监督

本《公告》由广德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由广德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6028644。

监督电话:0563-6022284。

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先锋网(www.gdxf.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广德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德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4年广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参考专业目录

广德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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