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是全省唯一的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司法行政警察招录培养试点院校、全国司法警官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安防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第二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安徽省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安徽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院设有五系两院两部,高职招生专业33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3个、国控专业7个、省级以上重点建设(示范、特色)专业11个、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2个、提质培优省域高水平高职专业群1个、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2个。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2025年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共5人,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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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
专业技术岗位 |
2025001 |
4 |
法学(0301)、公安学、公安技术 、国家安全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
张老师 0551-62233358 |
专业技术岗位 |
2025002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智能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学术功底和教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3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各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ahjyrsc@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并能取得XX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书面证明。
(2)提供能代表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材料须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学术评价。学术评价由学院成立评价组开展,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专家5人组成。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报考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审查和学术评价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学术科研成果阐述(PPT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各10分钟,共计20分钟。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仪表举止等。学术科研成果阐述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研究背景和经历、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未来研究计划等方面;试讲教材和学术科研成果阐述由报考人员提前自行准备。专业测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抽签确定。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司法厅网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学术科研成果阐述得分高者优先。若学术科研成果阐述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专业测试考官组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术水平、科研及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安徽省司法厅网站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司法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551-62233358、19855182029
监督电话:0551-6598222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
邮箱:ahjyrsc@163.com
附件: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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