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热电”)成立于2007年11月,是合肥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属城市公益公用类企业。合肥热电主要为居民提供采暖、制冷服务,同时也是工业园区和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重要基础配套设施,为工商业用户提供动力能源保障。

合肥热电成立至今,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蒸汽供应、电力生产、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应用、污泥环保处置、生物质供热等为一体的能源环保型企业集团,供热面积、服务体量、节能减排等各项指标在南方供热企业中处于行业标杆位置。供热范围涵盖合肥市主城区、三大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肥东、肥西、长丰、庐江以及淮南寿县等周边县域。截至2024年12月底,企业资产总额59.2亿元,年售汽量486万吨、发电量5.7亿千瓦时;下辖6个热源厂、1个外地热源厂(寿县新桥)和1个生物质电厂(庐江凯迪),共计建有燃煤锅炉21台,锅炉容量2175吨/小时,生物质锅炉3台,锅炉容量160吨/小时;各类发电机组16台套,装机容量234兆瓦;各类管网长度626.97公里;服务各类工商业用户462家,居民小区208个,居民用户12.5万户;供热面积达2580万平米,其中地热能供能面积300万平米。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本次共招聘5人。

其中:管道制造厂副总经理1人,工程类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1人、项目经理2人,设计研究院设计经理1人。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竞业协议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或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合肥热电集团2025年度社会招聘(第三批)岗位需求表》。

年龄要求上,45周岁以下指1980年4月1日之后出生(含)。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热电集团邮箱(hr_hfrd@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管道制造厂副总经理)。

(2)报名材料:附件2-1《报名表》、附件2-2《报名信息登记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视为接受岗位调剂,调剂相关情况将在后续环节中进行公示。

(三)笔试

1.当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数量50倍时,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线下笔试;不足50倍的进行线上测试。

2.线下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均按百分制计算,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需达合格及以上),其中,岗位需求为1人的,按照1:15确定,岗位需求为2人的,按1:10确定。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线下笔试、线上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四)面试

1.入围面试的考生,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的要求,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适岗程度、工作实绩等情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和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体检由合肥热电集团统一组织进行。

进入背景调查和体检阶段的应聘人员应无条件配合,如有因个人原因不配合导致程序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背调、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合肥热电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问题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说明

拟录用人员因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录用岗位空缺的,视情况进行递补,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合肥热电集团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收到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合肥热电集团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不退还报名资料。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合肥热电集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含招聘程序调整),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合肥热电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51-62840928、62845063。

接受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 合肥热电集团2025年度社会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1 报名表.doc

附件2-2 报名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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