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24年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具体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职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学校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桐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自2024年 3月13日起,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s://www.tongche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2251?type=4&action=list)、桐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 www.tcfjzx.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一:2024年3月22日-3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桐城市妇幼保健院五楼行政办公室(桐城市梦谷路128号)。

时间二: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校区体育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或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参加报名;

(4)近期免冠半身2寸证件照3张;

(5)桐城市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按照公告上的岗位和要求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同时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进行,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紧缺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5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及其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最终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卫健委和桐城市人社局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应问题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桐城市妇幼保健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属于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至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桐城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网查询、查阅。

本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监察委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6-6216201(桐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56-6137445(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4年桐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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