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幼儿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专任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或相近;
3.专任教师出生日期在1990年8月1日之后;
4.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保育员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有保育员上岗证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吃苦耐劳,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
3.热爱幼教事业,安全意识强、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有责任心、耐心、细心、吃苦耐劳、做事踏实,品行良好,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三)保健医生
1. 医学或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出生日期在1990年8月1日之后;
2. 爱孩子,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与沟通能力,执行力强,能主动接受挑战性工作;
3. 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具备保健医生的基本素质;
4.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
5. 有幼儿园保健医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食堂大厨
1.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健康证;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责任心、诚实守信、工作认真细致、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食品卫生知识,正确掌握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5.主要负责烹饪,食材清点验收、洗切等食堂工作;
6.会做面点,懂得膳食营养搭配;有厨师证和幼儿园厨师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传染病、精神类病史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滁州市凤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公告时间:2025年6月20日—7月31日。
(二)报名及简历投递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时。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412995590@qq.com,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简历(个人信息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同时请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面试时提供原件。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姓名—岗位名称”。
(三)考核录用
幼儿园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料进行审核后,将电话通知,统一安排面试,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评结果择优录用。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将签聘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提供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会福利、带薪寒暑假、参加培训学习机会等。
附件:个人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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