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5年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48个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长丰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表》(附件1),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具体时间可与单位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双方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于7月17日17:00前携《长丰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2、岗位匹配。报名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自主进行人岗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各单位于7月18日17:00前,将拟招募见习人员有关资料报至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核验。
3、资格核验。县人社部门对各单位报送人员信息进行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上岗。见习期满后即解除见习协议,不再续用。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未实现人岗匹配的,由县人社部门统筹调剂到有空缺见习岗位的其他单位参加见习。
六、组织上岗
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人社部门将统一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8月1日见习人员正式上岗。
七、见习管理
各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安全提示等。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各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各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和需要,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附件:1.附件1 长丰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表.xlsx
2.附件2 长丰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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