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4.男、女不限,年龄均在50周岁左右。
本次招聘主体为县中医院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护理公司,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招录。
1.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护理公司签订合同,由第三方护理公司派遣至县中医院养护中心工作。
2.薪资待遇面议。
1.地点:临泉县中医院3号楼二楼养护中心(临泉县城人民东路101号)。
2.联系人:李主任
此公告长期有效。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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