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银龄医师”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监管,提升师生就医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休优秀医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和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为县级以上医院退休人员;

(四)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岗位表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学校网站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与证明材料,相关证书扫描件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370912813@qq.com)。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资格审查时间:学校招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到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一寸照片两张,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退休证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医德医风问题受处分;

(2)作为主要责任人发生过认定的医疗事故;

(3)职称、职务造假,提供不实信息等。

五、面试

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携带有关反映个人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参加面试。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自行体检,并向学校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采取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拟聘用期限1年,实际以校保健室建设情况为准。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为学校自主聘用,应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非劳务合同)。

八、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医师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不含社保),无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但可享受工会福利(标准减半)。寒暑假每月发放基本工资1000元,如需要到校,出勤按天计算,每月总费用不突破3000元。医师需参与夜班轮值,具体排班由学校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咨询电话:0554-5693198  19955451150

监督电话:0554-5693208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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