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5年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48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1),公开招募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对象
主要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按月发放,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携带《2025年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6室报名(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岗位匹配,在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肥东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将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对报名人员统筹协调。
七、组织上岗
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将统一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人员承诺书》,由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9月1日见习人员正式上岗。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合人社秘〔2021〕24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7755957
附件:1.2025年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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