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教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能熟练掌握普通话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条件
1.城区保育员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热爱幼儿,有责任心,无任何传染病。
2.乡镇保育员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热爱幼儿,有责任心,无任何传染病。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三)提供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考保育员须提供的证件(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城区保育员岗位另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片3张,《霍山县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自行下载填写)。
2.保育员报考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面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
考生于8月15日上午(8:00-12:00)到教育局人事股二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服务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匹配性等,时间在15分钟以内。
五、确定聘用人选
(一)保育员按报名时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二)同等分数,首先持有保育员证的优先,其次按学历从高到低排列。若考生分数、持证情况、学历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拟聘人员确定后,需参加考察、体检并办理健康证。考察、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招聘资格。因取消资格而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按照霍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霍教〔2021〕64号)规定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
保育员每人每年3.58万元(含五险一金),其中生活补助全年4800元(每月400元)待一学年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发放。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2025.9-2026.8),期间出现保育员辞职辞退的,在参考人员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聘用。
(二)本招聘简章由霍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招聘咨询:0564-5229936 监督电话:0564-5229917
附件1:霍山县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霍山县教育局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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