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石台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5年度石台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计划共15名,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石台县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8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11日起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shitai.gov.cn/)、石台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txrmyy.com/)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8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投递“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需要提交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72447141@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电子档文件要清晰完整,证件照为近期正面免冠单色背景的JPG格式,能清晰反映本人特征。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石台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其中,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5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石台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确定考试资格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网络报名上传的所有扫描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复审地点: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四)考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测试方式及流程。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未超过5:1(含)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5:1的则须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5:1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应急处置、专业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具有住培合格证者优先;如前两者均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照《石台县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执行5年服务期制度。未满服务期一律不得调动。
(七)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聘用人员,将全部纳入石台县公立医院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一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据本公告前述办法执行),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聘用。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公立医院负责解释。
(二)应聘者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石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66-6024168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3295055
监督电话:0566-6024948、0566-6022092
上述政策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石台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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