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我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
岗位计划数及要求见《市一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派遣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派遣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网络报名

考生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报名,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后提交。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7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派遣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8月19日(周二)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视为放弃。
地点: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200人会议室。
包括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市一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含资格审查表上贴1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派遣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或技能操作等方式,具体方式根据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考试信息将通过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派遣
对体检合格的拟派遣人员,在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3天(自发布公告日起),公示无异议,办理派遣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派遣资格。
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社会保险,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科室需求递补或重新招聘。
四、其他有关事宜
1.坚持诚信原则,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派遣关系,必要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进入面试、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我院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三次不接电话,导致信息未能及时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进入相应环节的考生,请直接登录市一院官网查看本次招聘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2586030(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3-2586042(纪检监察室)

咨询和监督电话拨打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30;14:00-17:30,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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