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县直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皖发〔2020〕1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及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为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招聘工作由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医共体共同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为县直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5年度涡阳县县直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7名,其中:涡阳县人民医院73名,涡阳县中医院42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及以下”为“1999年8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我县编制内人员,县公立医院正式在岗人员;

(二)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八)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九)正在进行规培或已被规培单位录取且2025年无法入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涡阳县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均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人像需要正视镜头,表情自然,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能佩戴饰物,也不能对面部明显特征进行修改),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医共体按照招聘要求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2025年8月20日11:00前可随时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0日11: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20日16:00前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免笔试岗位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人数不足开考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8月21日14:00—16: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8月28日9:00—8月2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免笔试岗位无需打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30日。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管理类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技术类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具体资格复审工作由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医共体按照招聘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依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有效招聘岗位的比例按2:1确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免笔试人员以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验证报告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含免笔试岗位),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通过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用,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或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对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的组织形式、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列入笔试岗位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免于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设定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直公立医院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办理住房公积金;四证合一(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的专硕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安家费按3∶1∶1比例分3年发放,生活补贴从工作次月开始发放,发满五年为止。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安家费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安家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涡阳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涡阳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2868200(涡阳县卫健委)

0558-2867659(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0558-2860964(涡阳县中医院)

0558-2860037(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

考务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8-7230657(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附件1:2025年涡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31.5 KB】

附件2:2025年涡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3).xls【27 KB】

附件3:2025年涡阳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31.5 KB】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