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征集的企业类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
详见《金寨县2025年企业类就业见习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二、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如存在以下情形,则不符合见习条件:
(一)参加社会保险(含个人参保);
(二)劳动用工备案;
(三)就业登记;
(四)注册个体工商户、创办企业(含公司股东)或民办非企业;
(五)已有过就业见习经历。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特点协商,合理确定。
四、见习待遇及管理
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应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按照人均不低于1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按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用和相关保险补贴。其中对于吸纳见习对象不满3个月的,不得发放见习补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协议签订、岗前培训、见习指导、日常管理、资金申报。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执行。
五、报名材料
1.金寨县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方式
意向人员通过岗位需求表上各见习单位的联系方式,与见习单位对接,对接成功后由见习单位到县人社局备案。
咨询电话:0564-7356195。
附件1.金寨县2025年企业类就业见习岗位表(第一批).xlsx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评论(0)